昨天下班回家,從信義區松仁路要回到板橋的路線有幾個,
1.仁愛路轉中華路接艋舺大道
2.基隆路轉和平西路接萬華上萬板大橋
3.忠孝東路轉市民大道接堤防內
不過基本上第3條路線等於繞了一圈,所以我回家選擇都會是1或2
那天選擇路線2,騎著番麥號在和平西路上的時候,依舊是車潮洶湧,
畢竟是6點左右的下班時間,不管是走仁愛或者是和平西都是一樣,
公車、計程車、自小客車、摩托車,四車擠在路上互相爭道,
如同往常般慢慢騎,快到和平西路跟建國北路的交叉口剛好紅燈,
路上的汽車都已經停下等待紅燈,我跟隨著前面的機車緩緩的鑽向前方,
忽然,也不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情,前方的摩托車都緊急煞車,
我當然也跟著馬上按下煞車,隨即停下車來的時候,後方傳來一陣撞擊,
後方的摩托車煞車不及推撞到我的番麥號,導致我也差點撞到前車,
經由撞擊的力道來看,後車並不算很快的速度,所以番麥號應該也沒什麼損傷,
當我正慶幸傷害不大,想要轉過頭回去看一下到底是哪個冒失鬼跟車跟這麼近,
一轉頭,竟然讓我看見後車騎士已經要 調 整 方 向 騎 走 了 ,
剛開始我有點傻住,畢竟以力道來說,他一定知道有撞到我的車,
雖然撞擊的力道不算大,番麥號的損傷也應該不會太嚴重,
但嚴不嚴重應該由我這個受害者來判斷,而不應該是由他自己來決定OK了,
甚至最讓我氣憤的是,連一聲「抱歉」都沒說,他就已經準備要騎走了
眼睜睜的看著他騎走之後,我才回過神來趕快騎車,此時已經是綠燈狀態,
我騎了大約30-50公尺之後才追上他,到他旁邊的時候,我刻意加快速度超前,
然後快速轉頭跟他說,「撞到人連一句抱歉都不會說嗎?」
從短短兩三秒的時間內,我看得很清楚他是一位約30-35歲的上班族(穿西裝襯衫打領帶),
當下因為是在行進間,我怕危險就騎走了,雖然內心依舊忿忿不平。
想不懂,都已經是出社會的人士,看起來年紀也比我還大,怎麼連這最基本的品德都不懂?
想起前幾天新聞報導藝人黃韻玲在趕往機場時,發生車禍意外,撞到一位孕婦,
馬上就打電話報警&叫救護車,陪同傷者孕婦一起到醫院查看傷勢,
經由新聞報導得知,她也說這些都是做人最基本的東西,她不會躲避,一定會全部負責到底,
這段話當時讓我非常欣賞她,身為名人依舊保持做人基本的品德。
那這位沒禮貌先生呢?怎麼撞到別人的車之後,連最簡單的道歉都沒有做到,
身穿西裝襯衫應該也算是知識分子,品德教育已經衰敗到如此?
推撞後,可以完全無視當沒事發生一樣就離開,事後想想我應該跟隨他車後,
等紅燈用手機拍下他的車牌號碼,再打電話報警,並且控告他肇事逃逸,
向他索賠金額,再把索賠金額全數捐給慈善機構,給足他一個警惕才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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